中蒙签署合作备忘录 深化妇女儿童发展合作
本文摘要:中新社呼和浩特9月6日电 (崔博群)6日下午,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简称中蒙博览会)期间,中蒙妇女发展与合作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 图为中蒙妇女发展与合作会议现

  中新社呼和浩特9月6日电 (崔博群)6日下午,第四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简称中蒙博览会)期间,中蒙妇女发展与合作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

图为中蒙妇女发展与合作会议现场。(崔博群摄)

  会上,中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计划围绕“五个十”开展为期两年的妇女儿童发展合作,共同签署了《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妇联 蒙古国妇女联盟 妇女儿童发展合作备忘录》。内容包括每年双方选派十个家庭代表开展互访;内蒙古派出十名中蒙医赴蒙古国开展义诊交流;为蒙古国培训十名眼科医生;培训十名“两癌”筛查医护人员;内蒙古妇联牵头为蒙古国培训十名妇女盘扣技能手工艺人,蒙古国为内蒙古“北疆布丝瑰”妇女产业联盟产品开拓在蒙古国线上线下的销售市场。

图为《中蒙妇女儿童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崔博群摄)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络部部长牟虹在会上表达了深化合作交流的美好期盼,她表示:“中国内蒙古与蒙古国地域相连、语言相通、习俗相近,民间往来频繁。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愿同蒙方一道,在提升妇女受教育水平、支持妇女创业创新、完善妇幼健康服务、家庭交往交流方面大力合作,共同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增进中蒙睦邻友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巾帼力量。”

  蒙古国总统顾问、妇女联盟主席奥云格日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蒙古国妇女联盟有99年的历史,是亚洲第一个建立的妇女联盟。过去我们跟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有多年的交流,近几年的交流更是不断深化。蒙古国妇女联盟已准备好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开始更长期的合作交流。”(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