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供地瓶颈 安徽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合肥11月24日电(记者 吴兰)记者24日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实施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安徽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充分利

  齐齐哈尔新闻网合肥11月24日电(记者 吴兰)记者24日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实施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安徽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和资源条件的乡土特色产业项目,根据用地需求分类管理。 吴兰 摄

  此次助力的乡村产业项目包括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特色产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可实施点状供地。

  据介绍,随着安徽乡村产业蓬勃发展,产业链条逐步延长、产业融合程度不断深化,该省多地提出“点状供地”政策需求,急需通过“点状供地”解决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问题。与此同时,点状供地项目采用“占多少、用多少”的供地方式,土地使用更加精准,减少了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节约了土地资源,有利于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契合该省正在开展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的目的和初衷。

  “点状供地项目应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建(构)筑物占地面积、配套设施等点状布局,按照‘用多少、转(征)多少、供多少’的原则,对项目用地实施报批和供应。”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王文忠说,“对项目位置尚未确定的,可以采取‘规划留白’”。

  《若干举措》从规划布局、用地报批、完善供应、优化登记、政策支持、履约监管等方面进行明确。例如,明确提出实施点状供地的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其中,负面清单包括破坏生态环境的;位于各类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的;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且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规占用耕地建造湿地公园的等9项。(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