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方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天津4月15日电(周亚强 徐馨迪)记者15日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自2023年底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2023年12月以来,天津公安机关依

  齐齐哈尔新闻网天津4月15日电(周亚强 徐馨迪)记者15日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自2023年底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2023年12月以来,天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120人,清理网络有害信息3900余条,关停违法账号638个。对此,天津警方向社会公布3起典型案例。

  在“尤某编造传播‘天津一银行发生抢劫’网络谣言案”中,尤某(男,42岁)途经西青区一银行网点时,明知民警正在处置该网点因系统故障触发报警器鸣响的警情,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拍摄视频并捏造“取钱的被抢了”的虚假信息后在网上发布,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刘某某曝光他人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案”中,刘某某(男,21岁)将天津市一群众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信息曝光在社交网络上,并拼接合成发布大量恶意图片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攻击,导致被害人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对该群众个人名誉、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刘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张某编造‘发生命案’网络谣言案”中,张某(男,40岁)为博取流量,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1条北辰区某小区门前发生纠纷现场视频,并在网上编造发布“事情大了,发生命案了”谣言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发布网络言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以及在互联网上针对他人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行为。(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