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未来5年行动计划公布
本文摘要:中新社青岛10月23日电 (王梦瑶)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23日在青岛召开。《“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下称《行动计划》)在会议期间发布,提出了未来5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下称“成员国”)在七个方面的行动计

  中新社青岛10月23日电 (王梦瑶)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23日在青岛召开。《“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下称《行动计划》)在会议期间发布,提出了未来5年“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下称“成员国”)在七个方面的行动计划。

  在共同提升绿色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未来5年,成员国将加强对话沟通,围绕能源供应多元化、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能源可及性提升、能源互联互通等重点领域开展不少于50场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共同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在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合作方面,未来5年,成员国将围绕氢能、新型储能、先进核电、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等重点前沿技术开展不少于5项联合研发项目和不少于5项清洁智能技术装备合作;聚焦矿山、冶炼、工业园区、医院、港口码头等多元用能场景,探索推广综合能源标准化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在共同加强绿色能源领域能力建设方面,未来5年,成员国将开展不少于25项能源领域能力建设项目;探索搭建清洁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平台;与不少于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开展能源规划联合研究,全方位提供能源技术支撑。

  在共同强化绿色能源金融服务力度方面,未来5年,成员国将推动框架内金融机构研究制定能源、工业等行业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路径;充分发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作用,丰富和创新投融资工具,增强发展中国家融资能力。

  此外,在共同加强绿色能源政策和制度创新、共同推动能源青年人才交流合作、共同营造有利的能源发展环境等方面,成员国都将开展合作。各成员国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