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西宁11月18日电 (记者 李江宁)18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该局印发《青海省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0年,青海国际重要湿地将达到5处,国家重要湿地达到6处,省级重要湿地达到35处。
据介绍,《规划》共五章二十节,立足青海省湿地资源分布及特色,分析研判当前存在问题、机遇与挑战,突出重要区域湿地保护修复,为该省湿地保护修复提供重要指南。
图为隆宝国际重要湿地。马铭言 摄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青海省湿地1.07亿亩,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包括内陆滩涂、沼泽地、沼泽草地,森林沼泽,以及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沟渠9类。
记者了解到,《规划》以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河湟谷地“五大生态板块”为空间布局基础,以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为目标,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全省保护湿地的目标任务。
到2030年,青海全省湿地资源将得到全面保护,退化湿地得到科学、系统修复,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增强,湿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质量明显提升,形成青海省高水平保护、高效能修复、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同时,《规划》提出严格湿地管理、加强湿地保护、推进湿地修复、开展湿地监测、规范合理利用、完善制度建设6项湿地保护修复重点任务。通过严格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地体系、分区施策推进区域湿地生态修复、建设湿地生态监测网络、修订青海省湿地保护法规制度等措施,全面推动青海全省湿地保护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