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划定光伏产业适建区域 促发电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西宁12月4日电 (记者 李江宁)4日,记者从青海省林草局获悉,近期,青海省印发《光伏产业林草沙地利用区划报告》(以下简称《区划报告》),该报告的发布实施将对进一步促进青海光伏发电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提升绿色算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起到促进

  齐齐哈尔新闻网西宁12月4日电 (记者 李江宁)4日,记者从青海省林草局获悉,近期,青海省印发《光伏产业林草沙地利用区划报告》(以下简称《区划报告》),该报告的发布实施将对进一步促进青海光伏发电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提升绿色算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起到促进作用。

  据悉,《区划报告》中全面盘点青海沙漠、戈壁、荒漠资源家底,按照“生态保护优先、政策支持导向、合理选址布局、严格用地管控”原则,着力解决清洁能源建设项目规划布局不精准、选址落地不细致、前期工作滞后等问题,推动光伏产业使用林草沙地审核审批工作“提速提质”,确保重大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准确规范落地。

  青海具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荒漠化土地等资源禀赋,境内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23.5万平方公里,可用于光伏发电和风电场建设的荒漠化土地达10万平方公里,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光伏产业提供了重要基础保障。

  近年来,青海加快构建规划、政策、基地、项目、企业一体化推进格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探索形成了“光伏 生态 农牧业”的生态治理路径。特别是青海海南州充分利用荒漠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光伏 治沙”发展模式,建成目前世界最大装机容量的光伏园区。

图为青海海西州德令哈光热电站。王国栋 摄

  截至2023年底,青海全省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109万千瓦,占总装机的93%,占比为全国最高,已有40余家光伏和新能源制造企业落户青海,为培育形成全国清洁能源高地探索了有益路径,也为光伏发电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带来了机遇。

  记者了解到,《区划报告》紧密衔接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划,充分应用国土“三调”最新数据,有效衔接《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青海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青海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等规划,结合绿色能源相关发展规划,组织专业技术团队进行集中攻坚,详细摸清林草沙资源分布实数,扣除了三区三线、红线及不适宜地块,复核了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并开展建设项目生态适应性评估,确定了光伏产业适建区域。

  《区划报告》按照光伏产业布局和林草沙地土地利用区划情况,将青海全省光伏产业适建区域划分为鼓励发展区(区划面积101.71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1%,分布在青海海西州,其中格尔木市51.73万亩、乌兰县40.08万亩、茫崖市9.90万亩)、适宜建设区(区划面积7825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5%,分布在青海海南州贵南县35.29万亩,海西州格尔木市1886.32万亩、德令哈市104.50万亩、茫崖市4238.38万亩、乌兰县170.59万亩、都兰县407.42万亩、天峻县11.01万亩,大柴旦行委971.49万亩)、符合发展区(区划面积15639.69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5.0%)3个区域,上述3个区域在分布范围和面积上属于包含关系,即符合发展区包含适宜建设区和鼓励发展区,适宜建设区包含鼓励发展区,具体区划面积测算时采用扣除法计算确定。

  未来,青海将以《区划报告》作为光伏产业选址布局和项目用地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指导促进各地光伏发电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科学谋划“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项目,积极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在优先发展区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建设,推动光伏产业开发与防沙治沙、沙产业、农牧业生产、文化旅游相结合。(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