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通缉、撤销护照……香港特区政府再出手!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12月24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24日,香港警方依法对已通缉的许智峰、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邵岚等7名反中乱港分子,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并通缉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等6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

  齐齐哈尔新闻网12月24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24日,香港警方依法对已通缉的许智峰、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邵岚等7名反中乱港分子,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并通缉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等6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

  香港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图片来源:香港星岛网。

  香港警方国安处通缉6人 每人悬红100万港元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24日公布新一批通缉名单,包括6名窜逃海外人士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他们的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每名通缉人悬红100万港元,警方呼吁市民就有关人士提供消息。

  香港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指出,他们的共同点是出卖自己国家及香港,罔顾香港人利益,窜逃海外后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及损害香港社会整体利益的事情,称警方一定会追究到底,并会采取一切措施,包括切断资金链,以有效防范、制止任何人继续资助这些人士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简启恩指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3条,如犯罪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犯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可以从轻处罚,警方呼吁上述通缉人士悬崖勒马、珍惜机会、回港自首,不要一错再错。

  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6人(窜逃海外人士)肆无忌惮在外地成立和加入组织,继续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他们罪行包括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香港特区政府宪报:许智峯等7人被撤销特区护照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4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权,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实施4项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及“撤销特区护照等”,个别人士还涉及“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4日强调,这7名无法无天的通缉犯一直潜藏美国及澳大利亚,并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请求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制裁”、封锁及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并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因此有需要采取本次措施以强烈打击有关潜逃行为。在采取措施前,已给予7人时间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但7人没有珍惜机会,并没有回港自首。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除获得保安局局长批予的特许授权外,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潜逃者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包括向有关潜逃者在网上建立的平台或专页提供资金,或处理属于或由其拥有或控制的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将不动产租赁予或以其它方式提供予有关潜逃者,或向其租入不动产;与有关潜逃者成立合资企业、合伙或类似的关系(包括成立公司),或投资于或提供资金予该等合资企业、合伙或类似的关系,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七年。警方会对相关犯罪行为严正执法,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市民应该避免与有关潜逃者有任何金钱或财务上的瓜葛。

  特区政府发言人还表示,律政司已于2022年向原讼法庭申请并获发出限制令,禁止许智峯、其妻子及母亲从香港特区移离财产,或以任何方式处理他们在香港特区的财产。经调查后,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许智峯曾经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从中得益,并曾将其部分财产转移妻子及母亲。因此有必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以期没收许智峯的犯罪得益,并防止将之用于进一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发言人强调,许智峯弃保潜逃海外期间,仍肆无忌惮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021年8月12日及2023年6月21日,两名裁判官分别就许智峯涉嫌干犯“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发出拘捕令。现正为警方悬红的通缉人士。

  发言人指出,与针对其他犯罪行为得益的没收令一样,这次申请只针对曾经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并从中得益的人,对一般奉公守法的香港居民及在港合法营商的人士毫无影响。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依法打击外逃反中乱港分子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24日发表声明,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对已通缉的许智峰、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邵岚等7名反中乱港分子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并通缉刘珈汶、钟翰林、钟剑华、何良懋、郑敬基、张晞晴等6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国家安全。

  声明指出,许智峰、刘珈汶等人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窜逃海外挟洋自重,继续搭建乱港组织平台,散布涉华涉港攻击抹黑政治谣言和“港独”谬论,诋毁香港法治,乞求外部势力制裁香港或干预香港事务,公然挑战香港国安法权威,破坏香港社会秩序,妄图使香港再生乱局。其恶劣行径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底线,严重损害香港根本利益,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激起香港社会极大愤慨,强烈要求将其绳之以法。香港警方依法对其实施指明潜逃者和公开通缉等执法行动,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社会共同心声,是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正义之举,是保障香港繁荣稳定发展的必要之举。

  声明表示,本次执法行动是香港警方继去年依法通缉袁弓夷、许颖婷等13名反中乱港分子,以及今年6月依据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罗冠聪等6名反中乱港分子实施指明潜逃者执法行动后,再度对外逃反中乱港分子采取执法行动,展现了香港警方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捍卫香港国安法治权威,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勇毅担当和坚强决心。

  声明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将一如既往、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有力实施香港国安法、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依法打击外逃反中乱港分子,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共同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