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个媳妇呢?”
“还没。”
多瞧了刘旭几眼,王艳就咯咯直笑道:“你这娃子真是越长越俊了,村里头那些女娃子都要被你迷死了。你要挑个媳妇呀,随便一指,那女娃子准盖个大红布直往里床上钻。”
“王姐你爱开玩笑的性子还是没变啊!”
“日子本就不好过,要是不来点自娱自乐,还不闷死了?”
见刘旭脸上都是汗水,王艳就拿着一旁的毛巾擦了擦刘旭左脸,并道:“赶紧拿着,要是翻车了,我就要被村里人骂死,说大学生归来,还被我给弄死了。”
“这是王姐你擦过的吧?”
“你介意了是不?在城里待了个几年就嫌这嫌那的了啊?”
“我不是这意思,”见王艳装得很认真,经常和王艳开玩笑的刘旭就哈哈大笑道,“王姐一定用这毛巾擦过很多地方,要是我拿来擦,岂不是占了王姐你的便宜?”
“不怕跟你说,我用毛巾擦过奶。
“真的?”
“你闻闻。”
闻了闻毛巾,刘旭道:“没闻出来。”
抓过毛巾往领口里一塞,并擦了好几下后,王艳就将毛巾塞到了刘旭手里,笑道:“这下真擦过了。”
闻了闻毛巾,一股淡淡的体香,刘旭喉咙就更干了,某处似乎要烧起火的他就装作很正经地擦着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对了,旭子,你不是大学生的吗?怎么要呆在村里,难道你要像我们一样挖山种田啊?”
“我不是学医的吗?咱们村里那个中医太老,记性不好,去年我还经常听到村里人在抱怨。所以啊,我就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帮乡亲们看个病开个药什么的。反正就是只收药钱,报答乡亲们这些年对我和我妈妈的照顾之恩。”
“这个好!”王艳对刘旭竖起了大拇指,“其实前些天我跟婶子她们还在聊你,说你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是给村里人挣了口气。可是啊,我们又怕你翅膀硬了就飞了。听你刚刚说的,王姐心里还真是舒坦,看来我们没有看错人。”
“我是大家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是大家的儿子,要是我不把根扎在村子里,我还真不是个人了,”顿了顿,刘旭继续道,“估摸着过些天我要到县城进些药,到时候王姐你能开车捎我一乘不?”
听到刘旭这话,王艳就笑得合不拢嘴的,还轻轻拍了下刘旭肩膀,道:“我这是拖拉机啊,你叫我开着个拖拉机送你去城里买药?就算你不被人笑话死,大姐我还要这张脸呢!跟你说,村里现在有班车,每天早上走两趟,下午走一趟,你直接搭班车去城里。要是你不喜欢啊,大姐就帮你借个摩托车什么的。总之,你要给乡里人谋福利,大姐举双手赞成,也会掏心窝子帮着你。”
“王姐你这么说,我倒是更有信心的了。”
“那准要有信心的啊!”
一路有说有笑的,两人就进了大洪村。
刘旭和王艳的家都在村头,进城的路又是在村尾,所以就算进了村子,他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每走一段路,刘旭就会激动,因为他即将见到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的干妈了。
刘旭变成孤儿后,他就跟了刚当了半年寡妇的张玉生活。之后张玉过了守寡年份,而且她长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好,所以经常会有媒人上门提亲之类的。尽管有好几户还算富足的人家,可张玉担心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刘旭会过得不好,所以她一直没有再婚,比亲妈妈还亲地抚养着刘旭长大。
想着干妈这些年的付出,刘旭真是打心里感激她,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是身为干儿子的刘旭必须做的!
和附近几乎人家比起来,刘旭的家破旧得多,泥墙上都有好多条大裂缝,屋顶上的瓦片也因为风吹雨打而显得非常苍白,甚至铺着一层的苔藓。
刘旭接近家后,一群鸭子就嘎嘎叫着扑腾着逃窜开,有一只呆头鹅还歪着个脑袋看着刘旭,直到刘旭走得更近,它才逃开。
见家门虚掩着,想给干妈惊喜的刘旭就悄悄走了进去。
刘旭刚走进去,一条大黄狗就扑向刘旭,前肢就压在刘旭大腿上直叫唤,尾巴还摇个不停。
都说狗通人性,这话一点都不假,就算刘旭离开大半年了,大黄还是记着刘旭,心里十分高兴的刘旭使劲揉了揉大黄的脑袋。
片刻,刘旭往里走去。
外屋没人,里屋也没有人,听到厨房有动静,刘旭就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厨房竟然也没有人,声响是从后门传来的。
见餐桌上只有一碗剥好的腌鸡蛋和一碗空心菜,而且这空心菜非常的烂,色泽也偏暗,一看就是剩菜,这也让刘旭心有些疼。他上学的时候,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每顿饭也有两菜一汤配着。
既然我回来了!我一定要让妈妈每顿饭都吃上肉!
下定决心后,将双肩包放在凳子上的刘旭就走向后门。
刘旭是以为干妈在洗衣服,可当他悄悄拉开门时,却看到什么都没穿的干妈正在洗澡,还拿着水瓢舀起温水浇在锁骨处,那调皮的温水就顺势往下流。
当然,大部分温水是顺着那深深的沟壑往下流去,在女人最神秘的地方汇合后就顺着腿内侧落到地上,或者是直接就滴在了地上。
刘旭这角度是看到侧面,所以稍微多看两眼的他就脸红到了脖子。
微微侧过脸,见是刘旭回来了,张玉非常高兴,忘记自己正在洗澡的她就忙问道:“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嫂子,等你洗完澡我再跟你说,”多看了几眼玉嫂那成熟得娇艳欲滴的身子,刘旭就急忙退出去,并顺手拉上了门。
刘旭回到厨房后,张玉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洗澡,这让她脸一下就红了。刚刚她是见着了大半年没有回家的刘旭太激动了,激动得都忘记自己正在洗澡,而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竟然被刘旭看光了,张玉浑身都在发烫。
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
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
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了。
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
“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下面,又一手横着遮住上面,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
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
“旭子,你回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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