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黔滇四省(区)法院建立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8月10日电 (方伟彬 吁青 刘永荣)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10日在广东肇庆举行。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法院共同签署协作协议,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 协作机制明确,西江流域法院将共同构

  齐齐哈尔新闻网广州8月10日电 (方伟彬 吁青 刘永荣)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10日在广东肇庆举行。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法院共同签署协作协议,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

  协作机制明确,西江流域法院将共同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协助、资源信息共享、裁判标准统一、重要事项联合会商等四个方面的协作机制。

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肇庆举行。广东高院 供图

  协作机制主要包括:构建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制度,建立审理辅助性事务的委托协助制度、生效判决委托协助执行制度,共同打造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搭建审判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审理技术资源共享制度、业务培训资源共享制度;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实践探索;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联合宣传制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表示,要按照“流域一体保护、资源信息共享、依法高效务实”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司法协作,共同推动在构建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处理机制、打造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

  据悉,西江是珠江水系最大干流,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流经滇、黔、桂、粤四个省(区),全长2214公里。(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