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 网站平台应重点处置6类涉企侵权信息
本文摘要: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为更好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建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长效工作机制,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指出,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杨召奎)记者今天从中央网信办获悉,为更好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建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长效工作机制,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指出,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以下6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工作规范》要求,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谣言类信息:虚构企业家隐私生活的;编造企业违法犯罪或违规生产经营的;杜撰企业家或企业员工违法犯罪或道德失范的;夸大企业或企业家生产经营困难的;歪曲企业或企业家正常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的;诋毁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抹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其他与企业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

  《工作规范》还要求,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处理以下误导性信息:通过增删信息、改变顺序、调整结构等方式,曲解新闻原意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纠正或撤销的过期信息;删减旧闻旧事发生时间、地点和处理结果,重新发布的;使用与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等。(工人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