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擅自制作销售电影《封神》周边涉嫌侵权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8月13日电 电影《封神第一部》正在热映,片中质子团角色因为健壮身材引发关注,有商家制作并在网上兜售未经授权的鼠标垫,博人眼球。 商家截图 对此,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曾惜律师在接受中新文娱采访时表示,自然人的肖像权、名誉权
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8月13日电 电影《封神第一部》正在热映,片中质子团角色因为健壮身材引发关注,有商家制作并在网上兜售未经授权的鼠标垫,博人眼球。
商家截图对此,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曾惜律师在接受中新文娱采访时表示,自然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同时,影视剧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影视剧作品人物、道具、布景等的著作权,各类周边产品能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利益,同样归影视剧著作权人所有。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自己的商品中使用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等智力成果。
本案中,商家若未取得授权,擅自将电影演员的剧作照印制在鼠标垫上用于销售,可能同时侵害演员的肖像权和影视剧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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