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川新泰煤矿闪爆事故7名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文摘要:中新社西安8月25日电 (杨英琦)记者25日从陕西省延川县警方获悉,公安机关已对延川县新泰煤矿闪爆事故涉事企业的7名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包括新泰煤矿的实际控股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中新社西安8月25日电 (杨英琦)记者25日从陕西省延川县警方获悉,公安机关已对延川县新泰煤矿闪爆事故涉事企业的7名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包括新泰煤矿的实际控股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1日,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新泰煤矿发生一起闪爆事故,致11人不幸遇难,11名轻伤人员送医救治,生命体征平稳。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延川位于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北部、黄河西岸,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境内已探明煤炭3937万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