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梁成栋
□ 本报通讯员 李昕
电视剧《做自己的光》讲述了三位电视台女主播在不同人生阶段,面对职场与生活的困境,不畏压力踏浪前行,重塑自我的故事。
在性格、命运、处境截然不同的三位女主播身上,映射出当下职场女性在家里家外所遇到的困惑、压力。本期【追剧学法】让我们跟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起探寻职场女性如何在家里家外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场景一:36岁的何欢是一名电视台主持人,其丈夫欧凯歌欠下了巨额债务。何欢在小区门口被3个蒙面人拉上一辆面包车,蒙面人持棍逼问欧凯歌去哪了,威胁只有欧凯歌还钱他们才会放过何欢。何欢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是欧凯歌的债主。何欢警告蒙面人行为违法,警察也很快赶到救下了何欢。剧中蒙面人为了讨回自己的合法债务而拘禁债务人或其家人,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
3个蒙面人虽是为了讨回自己的合法债权,但却是以非法拘禁的方式剥夺、限制了何欢的人身自由。鉴于3人违法情节较为轻微,未造成实质后果,同时受害人何欢表示谅解不予追究责任,且3人都是初犯并积极悔过,警察批评教育后放了他们。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以及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民法典规定,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何欢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遭遇非法搜查身体时,依法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事后,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依法主张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场景二:随着剧情发展,何欢逐渐发现欧凯歌不仅背着其欠下千万债务,甚至带着家里全部存款与“小三”一起失踪。被丈夫背叛抛弃的何欢悲愤不已,决定跟欧凯歌离婚。可是在丈夫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何欢能顺利离婚吗?
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离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必要条件,应重点审查夫妻双方的婚姻现状、感情基础、离婚原因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一般来说,丈夫失踪时间越长,法院准予离婚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因为失踪一方不再履行夫妻义务。如果失踪时间较短(比如未满两年),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法院可能不会准予离婚。
剧中,何欢的丈夫失踪后,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如果欧凯歌已经被宣告失踪,此时何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而如果欧凯歌未被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下落不明的欧凯歌送达应诉材料,如果欧凯歌仍未联系上,法院将会缺席审理,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是否准予离婚。
因此,在欧凯歌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何欢可以先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下落不明”满两年是从自然人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利害关系人则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配偶的何欢应当向下落不明的丈夫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的书面证明。人民法院受理后将会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公告期为3个月,如果还没有被申请人的消息,则可以由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如果后续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也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期间的情况。
场景三:何欢的同事赵媛媛在职场中也同样遇到了棘手的事。原来为了拉到广告赞助,赵媛媛不得已参加了与房地产商唐总的应酬,饭局上唐总对赵媛媛动手动脚并以下流语言挑逗。面对职场性骚扰,赵媛媛是否只能忍气吞声?
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常见的职场性骚扰有强行抚摸、搂抱、亲吻,作出猥亵动作,通过口头、电话、手机、微信等方式挑逗或性暗示等。面对性骚扰时,受害人首先应该克服羞耻心,第一时间坚定而明确地说“不”,充分表达自己的立场,并注意保留证据,比如事发时的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其次,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骚扰者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罚款甚至启动刑事立案侦查。最后,在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消除影响等救济措施。
【编辑:李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