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培育壮大数据产业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本文摘要:齐齐哈尔新闻网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徐珊珊)11月1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简称《意见》)和《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江苏是数字经济大省,发展数

  齐齐哈尔新闻网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徐珊珊)11月1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简称《意见》)和《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江苏是数字经济大省,发展数据产业兼具海量数据、丰富场景和扎实产业基础等多重优势。省内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苏州大数据交易所等已集聚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千余家,累计交易额超过20亿元。

  江苏率先出台推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构建主体活跃、支撑有力、开放创新的数据产业生态,对于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加快“数实融合强省”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现实意义。

  《意见》提出到2027年江苏全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完成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2000个典型数据产品,建立5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据产业生态更加完备等主要发展目标。

  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共数据向市场供给缺少规范机制,对市场需求“封闭不供”与“无序乱供”的问题并存。《办法》提出坚持“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总体要求;明确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网信、公安、司法、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授权运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