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闻网北京12月26日电(张钰惠)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表示,《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明确9个方面45大项改革内容,200余项具体改革任务。重点围绕完善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审判体制机制、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健全完善诉讼制度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加强人民法院机构职能体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完善数字法院建设体系等方面,提出深化改革举措。
发布会现场。张钰惠 摄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
茅仲华介绍,《纲要》针对各审判领域、业务条线,提出了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举措,明确了加强案件审理、完善裁判规则等业务方面的工作要求,这方面内容集中体现在《纲要》主要任务的第二部分,即“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审判体制机制”的相关改革举措中。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创新工作思路,将改革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时、嵌入业务,推动改革与业务的有机融合、相得益彰。在这一工作思路的带动下,近两年来人民法院工作发生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工作理念发生深刻转变;二是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升;三是促推社会治理收效明显;四是司法管理模式系统性重塑。
上述四个方面的重大变化,正是通过不断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将改革工作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取得的积极效果。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这一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与审判业务融合共进、有机统一。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预防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为了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需求,《纲要》围绕做实做优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以有效“止争”为目标,强化科学审判管理;二是完善裁判理念和方式,防止“程序空转”;三是注重审判的综合效果,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周加海强调,司法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但并不是唯一方式。除了诉讼途径外,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落实自身“定分止争”职能的同时,一直在主动融入、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预防机制的健全完善。为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纲要》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这些改革举措,就是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与其他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努力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佳效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介绍,《纲要》围绕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谋划了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改革举措,这又着重体现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为促进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司法审判对经营主体和市场行为的规范、引领、保障、促进作用,《纲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改革部署:一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完善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企业纾困重生。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
周加海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责任制改革一直在整个司法改革中居于核心地位,被称为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大会和全会的工作部署,相关表述的变化说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在不断提高,同时也说明实践中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等问题,需要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牵引性作用。
围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纲要》作出了以下部署安排:一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法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二是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促进提升严格公正司法水平;三是完善司法问责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
司艳丽介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这一改革部署,《纲要》对“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明确了具体改革举措,释放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一方面,大力提升公开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持续扩大公开范围,注重规范有序公开。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着力完善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审判流程等司法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司法公开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督导落实、情况跟踪、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常态化发布司法数据,并明确司法数据对外提供使用规范。在坚持深化司法公开的基础上,完善国家数据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完善上网文书隐名规则和庭审公开规则,推动加强对不当使用司法公开信息行为的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