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夜情”的N种迷思
本文摘要:美国社会学家约翰对“一夜情”下的定义是:基于人类动物性吸引而发生的性行为,它忽略了恋人相处时应遵守的规范,例如性格、品质、修养等。 “一夜情”的欲望乃是人之常情 “一夜情”泛指男女双方在特定情境下因为一时的感觉、冲动、爱慕或排遣寂寞的需求而

美国社会学家约翰对“一夜情”下的定义是:基于人类动物性吸引而发生的性行为,它忽略了恋人相处时应遵守的规范,例如性格、品质、修养等。

“一夜情”的欲望乃是人之常情

“一夜情”泛指男女双方在特定情境下因为一时的感觉、冲动、爱慕或排遣寂寞的需求而发生性行为。美国社会学家约翰对“一夜情”下的定义是:基于人类动物性吸引而发生的性行为,它忽略了恋人相处时应遵守的规范,例如性格、品质、修养等。“一夜情”与嫖娼的本质不同在于,前者是为了男女双方的性与心理的欲望满足,而后者则是为了一方的性欲望满足,它本质是一种金钱交易。

“一夜情”的发生存在四种类型

“一夜情”可以根据心理动机的不同,大致划为四种类型。

性诱型一夜情:出自性本能,对某个异性有着极大的好感,渴望亲密接触。行为表现为主动诱惑对方,等待对方积极回应,并期望有持续的亲密接触。

迷惑型一夜情:出自焦虑,对某个特定环境有极大不适,感到非常迷惑,渴望得到异性的安抚和温暖。行为表现为半推半就,渴望得到感官刺激的满足,以填补内心的空虚。

报复型一夜情:出自情感伤害,对自己爱着(过)的人有极大的怨恨,期望通过与他人的性行为来弥补自己的心灵伤痛。行为表现为主动诱惑某个令自己喜欢的异性,期待对方积极回应,但未必期待有持续的亲密接触。

暗示型一夜情:出自情景暗示,对某个特定情景下的性暗示有着极大好奇、期待,渴望加以尝试。行为表现为半推半就,把“一夜情”作为一种时髦、流行或顺从行为来追逐。

“一夜情”:从小众的“高端”走向大众的“低端”

根据相关心理学与社会学的研究,在上述四种类型中,性诱型约占六成,报复型约占两成,迷惑型和暗示型各约占一成半左右。教育程度比例上,社会学家李银河曾说,“一夜情”在工业社会、都市社会应该是一种普遍现象。的确,无爱情与婚姻约束的“一夜情”,只要是两厢情愿,不伤害他人,不影响社会,当不能算违反伦理道德;但是有爱情与婚姻约束的“一夜情”,则会对爱情与婚姻另一方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会给家庭乃至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提出,“一夜情”在学历高者身上比较普遍,因为它主要在网上传播,同时越是高学历的人,就越能为自己的行为做合理化解释,从而获得心理的平衡。北京林业大学心理学家朱建军也指出,就自己接触的人群来看,发生“一夜情”者以社会白领居多。原因就在于这些人结婚比较晚,有的甚至恐惧结婚,但又需要性,所以会寻找性伙伴。此外,还有些人是因为生活变动大,今天在北京,明天在上海,不能建立稳定的婚姻,所以会选择自由的方式。

“一夜情”的迷思:暂缓了焦虑和压抑,却解不了个人的诸多危机

“一夜情”只能一时缓解某种焦虑与压抑,却不能永久加以缓解。换言之,“一夜情”在满足着一个人肉体欲望的同时,也在欺骗着一个人的心灵。由此,那种指望“一夜情”后男女会产生感情,甚至带来婚姻的想法,大多是在自欺欺人。

法国性学家阿兰埃希尔指出,男性的欲望较多受到身体化学的影响,需要适时发泄,而女性的欲望则更多受到大脑的影响,需要充分地铺垫。所以,男性在“一夜情”中寻求的是刺激和新鲜,而女性则寻求的是感情和希望。换言之,男性尝试“一夜情”,其结局大多是一个圆点,性是起点,也是终点;而女性尝试“一夜情”,其结局则大多是一个三角形,性、情、自我保护三条线各守一边。

美国着名婚姻顾问格雷有个观点,即“男人钻洞,女人挖井”。就是说,当男人遇到挫折时,他首先想到的是逃避,恰如躲在地洞里不出来,然后再慢慢恢复;

而女人遇到挫折时,她首先想到的是求助,如沉在井底等待救援,十分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安慰。由此,“一夜情”的目的往往不在于性本身,而在于舒缓紧绷的情绪。事实上,生理学的研究也表明,人处在紧张状况下,性激素会被激活,性欲望也会提高。“一夜情”,到底会给当事人带来什么,恐怕只有男女双方的良知最清楚。该不该往前走一步,请三思而行!